通过梳理新公共服务理论的主要观点,指出对具有可收益且收益排他属性的乡村公共物品,可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招标和拍卖)进行配置和管理;对于具有相容属性的乡村公共物品,可由乡村行政管理当局直接应用行政手段(如许可、审批)进行配置、处理,并在以目标为导向,以人为中心的架构下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