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对于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生态修复责任的明确以及义务履行的保障对于恢复生态环境、实现代际正义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现阶段在生态修复责任方面存在责任主体单一、归责原则不清晰、生态修复资金得不到保障以及缺乏全方位的监督制度等方面的问题。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现行有关法律规范,提出确定生态修复责任的主体和归责原则以及完善生态修复资金保障制度和监督制度等方面的建议,有助于推动我国生态环境得到切实的保护,促进生态文明理念的更好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