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离不开劳动力资源的合理流动,但劳动力资源的频繁流动却势必给用人单位带来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泄露的更高风险。为帮助用人单位降低此种风险,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了竞业限制制度。本文旨在探讨如何从法律规制角度对我国当前的竞业限制制度进行完善,以更好地平衡用人单位、劳动者和新用人单位等各方的利益,促进社会经济良性、健康发展。本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竞业限制制度的概述,包括其概念、目的和我国竞业限制制度的立法现状;第二部分将指出我国竞业限制制度现存问题;第三部分即是从法律角度提出对我国竞业限制制度的完善建议。
由万方数据知识聚合服务平台收录